9757483 发表于 2018-7-17 12:17:55

2018WTO框架下科学不确定性问题研究

  WTO框架下科学不确定性问题研究
 由于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在动植物检验论文联盟http://检疫、环境保护等涉及科学技术的领域,各国贸易政策大相径庭。如气候变暖是否是人类的温室气体排放所造成的;越来越多的新的化工原料应用于各种行业,它们对于环境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转基因生物技术增加食物产量和品种与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应如何取舍,科学上都没有定论。作为监督各国遵守世贸组织规则的WTO争端解决机构必须对这些政策加以甄别,但WTO对各国政策的科学性判定缺乏一个统一的、原则性的方法。科学不确定性是指WTO在健康和环境等领域制定协议时存在科学证据或要件上的不统一,以及在判定各国在相关领域制定的措施是否符合WTO贸易自由宗旨时,缺乏统一的科学证明手段。
  一、WTO关于科学证据的相关规定
  (一)WTO对征收环境税的科学证据要求
  1.WTO对环境税征收的规定
  《关贸总协定》(以下简称GATT)确立了自由贸易原则作为WTO的基石,其精髓是通过规定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取消对国外产品的歧视。其第3条作为关税原则,规定成员国不得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国内产品的税收,没有涉及到科学和环境的问题。 论文网 http://

  而在实践中,许多国家基于环境原因对进口产品征收边境调整税,征收边境调整税不应与WTO的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反补贴规则相冲突。专家组在具体案件中讨论了对进口产品征收边境调整税的问题,但没有清晰的科学要件判定规则。在美国对石油和某些进口物资征税案中,专家组裁定美国对进口产品的化工投入所征的税是边境调整税。然而,专家组的报告并没有明确这些化学物质是以有形的方式存在于终端产品中还是在生产过程中就被消耗了,这种不明确降低了该案作为判例的价值。
  对出口产品征收的边境调整税,只是在《补贴和反补贴协议》里允许对出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投入进行税收减免。所消耗的投入不仅包括构成最终产品的有形投入,也包括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能源、燃料和石油。如果该减免大于生产该产品实际投入所征的税额,这种减免就会构成补贴。
  总之,根据WTO的规则,一些而非所有的环境税都可以在边境加以调整。是否可以调整取决于该税的特点而非征收该税的目的,并没明确征税的科学要件问题。
  2.GATT第20条作为例外所体现的科学证据问题
  GATF第20条作为关税征收原则的例外条款之一,承认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该条对为了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为了保护可枯竭的自然资源而采取的税收措施进行了豁免,因此成员国可以援引该条证明某些环境税的合理性。
  援引第20条第7款需要满足三个要件,除了非歧视要件外,其余两个要件都和科学不确定性有关。首先,必须存在可枯竭的自然资源。在几个WTO的争议中都讨论过可枯竭的自然资源的涵义。在美国虾案中,上诉机构要厘清像海龟这种活的资源是否是可枯竭的。上诉机构认为,应当根据当今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关注来界定可枯竭的自然资源这一术语。同时认为,自然资源这一术语其内涵和外延不是静态的,其定义是可演变的。在其他的案件中,争端解决机构把石油和清洁空气裁定为可枯竭的自然资源。但是,可枯竭自然资源界定的科学标准到底是什么,上诉机构未置可否。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案例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来阐明自然资源可枯竭方面的科学不确定性问题,GATT对此也没有规定。
  第20条第7款的第二个要件是,该措施必须是关于保护可枯竭的自然资源。对于该要件,人们有这样 代写论文 http://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8WTO框架下科学不确定性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