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释明权法官的权利还是义务
在诉讼进程中,为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诉讼突袭和司法不公的现象出现,有必要保证诉讼信息能够通畅地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横向交流以及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纵向交流。当事人除了通过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保证和对方当事人进行诉讼信息的交流外,双方当事人和法官之间的纵向信息交流也需要一个制度加以保障。这就需要建立释明权制度。从法官向当事人交流的方向看,主要出现在追加共同诉讼参加人和第三人、调解或和解等过程中。实践中这样的操作往往会带有很强的职权主义色彩,对当事人的私权自由处分存在实质上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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