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宪法日,重提“依宪治国”
宪法日,重提依宪治国这半个月世界很不平静。
巴黎和马里相继发生严重恐怖袭击,国际社会刚露出建立反恐统一战线的端倪,俄土争端旋即又岔开了主题。在东方,韩国爆发了7万人的反朴槿惠游行。
相较国际政局的不确定性,国内形势则像是在按写好的脚本演绎。反腐继续狂飙突进,高校频频有老虎落马,各地的十三五规划正在加紧制订中,破立之间,历史风云推进。
大事频仍,小事也可圈可点。这不,有一件鸟事就牵动万人心。河南大学生闫某与其朋友王某将自家门前鸟窝里的16只小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予以售卖,被法院分别判处10年半和10年有期徒刑,因为那些小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大学生掏小鸟获刑10年,如此悲催的剧情让很多人唏嘘甚而愤怒,口水洒了一地。
此案的是非曲直仍在发酵之中,我这里无意评说,不管是什么说法,这样一场讨论都是一次很好的法治操练。尤其是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来临的时候,这个案例更是恰逢其时。
国家宪法日是2014年开始设立的,创设这一节日的背景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宪法监督。明年3月,宪法宣誓制度也将开始启用。种种行为表明,依宪治国正在快马加鞭地推进。
但也必须承认,在我们的国家治理中,宪法还没有确立应有的权威。在整个社会治理理念中,宪法还没有成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因为宪法精神没有很好地贯彻,行政权滥用或权力任性导致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从国家立法到地方立法包括行政法规,也经常出现要么跟宪法精神相冲突,要么远离宪法精神的情况。
宪法实施效果不太理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还没有实效性的违宪审查制度和实践。修改后的《立法法》第99条其实预留了违宪审查空间。行政法规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如果违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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