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社团自治权的性质及问题研究
近年来,有关社团的案件频繁发生,如长春亚泰诉中国足协案、广州吉利诉中国足协案、杭州养鳖协会案、上海市黄金饰品案、河南啤酒行业协会案。这些案件或者是对社团自治权性质的争议,或者是对社团自治权的内容或行使方式的争议,但都围绕着一个共同的主题——社团自治权。社团自治权是指社团为实现社团目的,按照社团章程对社团及其社员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权利或权力。国内有关社团的研究渐热,学界也有诸多专著、论文面世,但有关社团自治权的研究却极为稀少。面对实践就社团自治权的性质和存在的问题向理论界提出的诸多疑问,本文试图对此进行一次粗步的探讨,以引起学人对该问题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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