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你经历过吗?
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61届会议主题是“妇女在不断变化的劳动世界中的经济赋权”。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是推动妇女经济赋权的重要举措。可我们真的了解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吗?或许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恰恰就是就业性别歧视。/6/view-10746557.htm
一些用人?挝凰淙辉谡衅腹愀嬷忻挥凶鞒銎缡有怨娑ǎ?没说“仅限男性”或要求女生几年内不得结婚或生育,但在招聘的不同环节却存在排斥女性求职者的行为:
不给女性面试或复试机会;
在面试等环节有意无意地表露对男性的偏好;
问及女性有关男朋友或结婚事宜;
以相关岗位需经常加班、出差或到艰苦地方工作等试探女生;
问及女性何时生育或是否打算生二孩;
……
这些都是实质性的就业歧视。
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大多不会明目张胆地提出“只招男性”,招聘中的性别歧视越来越多地表现为间接的、隐性的歧视。
例如:一位理工大学毕业的女大学生,与两名男同学一起参加了某招聘企业的笔试,自己跟俩男生的笔试题答案几乎一样,结果俩男生都接到了面试通知,自己却被排除在外。
一名27岁的女性求职者在应聘时,多家单位都有招她的想法,可了解到她结婚不久还没有小孩之后,纷纷婉言拒绝,有些单位还建议她“先把小孩生了,再去找工作”。
还有不少女性求职者在面试中被问及,近一两年内是否有结婚的打算,作答时稍有犹豫便惨遭“秒拒”。
这些对女性平等就业权的侵犯,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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