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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增长极理论视角下的我国中、西部增长极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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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4 14: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当前我国要解决东、中、西区域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仍然要继续坚持增长极理论的非均衡发展思路。增长极既可以依靠市场的力量自发形成,也可以依靠政府的力量诱导形成。一般来说,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不具备增长极自发形成的条件,只能依靠政府有计划的诱导,把有限的资源用于发展那些有比较优势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建立若干个经济增长极,从而形成一股强大的推动力量,促进这些地区的快速发展。按照这个思路解决我国的区域差距问题,应该实施新的增长极战略布局,即对东北、中部、西北、西南等四个欠发达区域综合考虑,统筹规划,建立以沈阳为中心的东北增长极、以武汉为中心的中部增长极、以西安为中心的西北增长极、以重庆一成都为中心的西南增长极四个新的区域增长极。
  [关键词]增长极理论;中、西部增长极;战略布局
  
  增长极理论是发展经济学和区域经济学中非均衡发展理论的代表性成果。它形成于20世纪50~60年代,最早是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提出来的,后来,佩鲁的学生布代维尔、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增长极理论。增长极理论提出来以后,很快从一个经济概念上升到一种发展战略,并被许多国家运用于区域发展规划,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不乏成功的先例。增长极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经过我国学者的吸收和创新,提出了“梯度推移”理论和“点轴系统”理论,对我国区域发展战略从均衡发展向非均衡发展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东部三大经济增长极的迅速崛起,拉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这说明增长极理论在我国的实践是成功的。当前我国区域经济面临着东、中、西区域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不能回到过去的均衡发展思路,仍然要坚持非均衡发展思路。只不过非均衡发展的战略重点必须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即根据中、西部的资源、区位、产业等各方面条件,确定几个重点区域作为中、西部经济增长极,重点扶持,优先发展。再通过增长极的扩散作用拉动中、西部经济快速发展,逐步遏制和缩小中、西部地区同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进而实现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人们已经习惯用东、中、西发展差距表述我国区域发展差距,所以为研究方便起见,本文的中、西部界定范围有所扩大,除了西部十二省、市、区和中部六省外,还包括东北三省。
  
  一、增长极理论的基本内涵与政策主张
  
  把握增长极理论的内涵与政策主张,关键是要搞清楚什么是增长极、增长极形成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增长极是如何形成的三个问题。
  
  1、经济增长极就是一定区域的推进性产业。佩鲁认为现实世界中经济要素的作用完全是在一种非均衡的条件下发生的。增长并不是同时在任何地方出现,它以不同强度首先出现在增长点或增长极上。增长极通过吸引力和扩散力作用不断扩大自身规模,对所在部门和地区产生支配性影响,从而不仅使所在部门和地区获得优先增长,而且能够带动其它部门和地区的迅速发展。
  那么到底什么是经济增长极?佩鲁是通过对经济空间的分析而提出增长极概念的。他认为增长极类似于受力场的经济空间的“推动型单位”,当它增长或创新时,能诱导其它经济单位增长。佩鲁这里讲的“推动型单位”其实就是推进型产业。只不过佩鲁的“经济空间”最初只是抽象的“经济空间”,并没有地理空间含义。后来,佩鲁的学生布代维尔强调了增长极的地域特性,对“经济空间”做了经济地理的解释和划分。可见,佩鲁所提出的增长极概念的涵义就是一定区域的推进型产业。需要说明的是,所谓推进型产业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总是依托于地理意义上的经济区域;当然也不是所有经济区域都可以成为经济增长极,如果没有推进型产业,任何一个地理空间永远也不可能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因此,对于一个现实的增长极来说,地理意义上的经济区域和推进型产业总是密不可分的,二者的有机结合才会构成一个完整的经济增长极。那种将增长极分为产业增长极和区域增长极(城市增长极)的观点是没有道理的,也不符合佩鲁本人的原意。
  
  2、经济增长极形成需要三个初始条件。佩鲁认为增长极的形成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在该地区有足够创新能力的企业和企业家群体。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在一些区域的集聚和优先发展,恰似“磁场极”的多功能的经济聚集中心,意即增长极。而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则是创新型企业的主体,可以带动进行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他们不仅使有创新能力的企业不断发展,而且能通过影响产生一批追随和模仿创新企业的新企业,即增长企业。二是要有一定的规模经济效应。增长极所在区域不仅集中一批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部门,而且要有效吸引资本、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聚集。这一集聚现象产生的经济中心,如同一个“磁场极”,对周围产生强大的吸引和辐射作用,并带动周围的经济增长。三是要有适宜的经济增长环境。既包括能源、交通、通信、社会服务等基础设施环境,也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会风气、习俗等非物质因素方面的环境。
  
  3、经济增长极是如何形成的。首先,是自发的经济增长极。佩鲁认为“经济空间”存在若干中心、力场或极,并产生类似“磁极”作用的各种离心力和向心力,从而产生相互联合的一定范围的“场”,且总是处于非平衡状况的极化过程之中。极化的结果则是一些“推进型产业”或创新型企业在一定区域的集聚和优先发展,从而形成恰似“磁场极”的经济中心。它不仅促进自身发展,而且以其吸引和扩散效应带动其它部门和地区发展。可以看出,佩鲁是借用物理学上的场或磁极的极化过程形象地说明了市场自发作用推动经济增长极的形成过程。其次,是由计划建立的诱导的经济增长极。在佩鲁之后的一些学者都看到了由市场自发形成的经济增长极总是倾向于扩大而不是缩小区域经济差距。缪尔达尔和赫希曼都认为,任由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回波效应”(“极化效应”)总是大于“扩散效应”(“涓流效应”)。因而为防止区域差距过于悬殊,不应消极等待“扩散效应”,而应由政府采取积极的干预政策,刺激落后地区的发展。后来,劳艾德。罗德温提出“集中的非中心化”区域发展理论,旨在强化“扩散效应”,遏止“回波效应”,并主张在边缘落后地区建立新的增长极或增长中心,使发达地区老增长极和落后地区新增长极协调发展。
  布代维尔对佩鲁的“经济空间”做出了新的解释,正式提出了“区域发展极”概念。他把经济空间划分为三类:第一种是均质区域;第二种是极化区域;第三种是计划区域。在他看来,计划区域是政府的计划和政策的实施区域,因而也是实际存在的关联区域,并在性质上更具政治性。这里实际上已把增长极分为由市场机制支配的自发生成的增长极(极化区域),和由计划机制支配的诱导生成的增长极(计划区域)。正是由于增长极理论关于建立“诱导性经济增长极”的政策主张,被许多国家运用于制定区域发展战略,指导落后区域开发。
  
  二、增长极理论在我国的创新与实践
  
  上个世纪80年代增长极理论开始传入我国,时值我国进入改革开放阶段。国内一些学者借鉴和吸收增长极理论的合理成分,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发展,提出了“梯度转移理论”、“点轴系统理论”等。这些具有创新性的区域经济发展理论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开阔了人们在区域经济研究领域的视野,并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调整从均衡发展向非均衡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从这个视角来分析,我国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实现沿海地区优先发展的过程,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增长极理论在我国的创新与实践。
  1982年夏禹龙、冯之浚提出了梯度推移理论。他们认为,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带间存在着经济技术发展的梯度,首先应该让高梯度的东部地带掌握先进技术,优先发展起来,然后再进一步向梯度较低的中、西部推移。在初期,人才、资本、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会从低梯度地区向高梯度地区转移,自然要导致东部同中、西部的经济差距不断拉大,但随着经济发展,通过转移的加速,东部的发展又会对中、西部产生辐射带动作用,进而逐步缩小东、中、西区域差距。
  1985年陆大道提出了“点轴系统理论”。该理论认为,经济中心总是首先集中在少数条件较好的区位,这就是点轴开发模式的点。随着经济发展,点与点之间,由于生产要素交换需要交通线路以及动力供应线、水源供应线等,相互连接起来这就是轴线。这些轴线一经形成也会吸引人口、产业向轴线两侧集中,并产生新的增长点。点轴贯通就形成点轴系统。在此基础上1986年陆大道又提出了T字型发展战略。该理论认为,东部沿海和长江沿岸地带构成的T型地域具有地理位置优越、经济技术雄厚、交通便捷等多项优势,应当作为全国的一级重点开发轴线,重点建设、重点布局以实现最佳的空间组合。
  按照陆大道等人“点轴系统”理论,在区域开发的初期,在经济发展水平很低的情况下,资金投入和开发活动的重点集中在少数中心和少数轴线上。这种重点开发可以导致区域经济的较快增长。随着开发活动的增加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有更多的级别较低的中心地和发展轴线出现,而开发活动的重点逐步转移到较多的但层次较低的中心地和发展轴线上。这就在另一个发展阶段上,继续保持区域经济的较快增长。“点轴系统”理论继承了增长极理论的精髓,把国民经济看作是由点和轴组成的空间网络,点就是某一地域中聚集各类生产要素的经济中心,也就是经济增长极;轴就是连接各个中心或经济增长极的基础设施,包括交通运输线、生产要素供应线等经过的地带。
  增长极理论的传人及其创新在上世纪80年代初所产生的实践意义在于:直接促成了我国区域发展战略从以公平为中心的均衡发展向以效率为中心的非均衡发展的重大转变。它使人们认识到,均衡是发展的一种理想状态,而非均衡则是达到均衡的必要手段。因而,转变发展思路,让一部分条件较好的区域优先发展起来,率先成为区域增长极,通过它们的发展辐射带动整个区域发展,将是我国新的区域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在当时,我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区位优势,选择了东部沿海地区作为优先发展地区,为此在对外开放、体制改革、投资、税收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向东部倾斜政策。在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推动下,东部的极化效应得到发挥,吸引了包括海外资源和中、西部资源的大量涌入,在东部沿海从南到北围绕“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三大城市圈形成了产业聚集和规模经济,三大经济增长极逐步形成。20世纪80年代初以开放深圳、珠海、厦门和汕头四个经济特区为标志,“珠江三角洲”经济增长极迅速发展起来;90年代初以浦东开发为标志,“长江三角洲”经济增长极又迅速成长起来;进入90年代中后期以开发天津滨海新区为标志,“环渤海”经济增长极也渐渐凸显出来。可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至20世纪90年代末期间所实施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始终是以构建东部沿海三大增长极为战略重点而展开的。从总体上看实施这一战略是成功的,其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一是造就了东部沿海三大增长极,如果把三点连成一条直线就形成了一条自南到北的沿海发展轴线。二是打破了我国建国以来实施“抽肥补瘦”的均衡发展战略所造成的经济发展长期处于停滞的低度均衡状况,拉动全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平均经济增长率达到了9.3%。三是东部的率先发展为中、西部地区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并为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地区实施梯度转移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三、构建中、西部经济增长极的重要意义
  
  在东部三大增长极迅速崛起,并拉动东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广大中、西部却发展缓慢,与东部区域差距不断拉大。根本原因在于非均衡发展战略重点放在东部持续时间过长,在政府优惠政策的强力推动下,东部三大增长极与中、西部地区的“极化作用”被强化,而“扩散作用”却被弱化,必然要产生区域发展的不协调问题。因而,到了上世纪90年代末期,对非均衡发展的战略重点进行调整很自然地被提上了日程。1999年“西部开发”战略的推出,即是战略重点调整的开始。2003年国务院为加快东北地区发展又提出了“振兴东北”战略。2006年“中部崛起”战略也被提上日程。这一系列重要战略举措的实施,说明我国已经注意并开始着手解决不断加剧的东、中、西区域经济差距问题,同时也说明我国的非均衡发展战略的重点已从东部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从上述战略目前实施的效果来看,对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还没有从根本上遏制东、中、西区域差距继续拉大的势头。一方面是由于这种差距是长期积累形成的,不是短时间内所能解决的;另一方面则是这一系列区域战略的规划和实施还存在很多问题,影响了战略本身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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