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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务员”的公费医疗,漏洞百出,弊端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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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14: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至少自秦汉以来,古代的“公务员”们便享受着公费求医问诊的福利。但这种“公费医疗”却也有很多缺陷。
在西周就已经确立了“医在王官”制度,就是医疗和医学教育的主导权,都归政府掌握。唐代有隶属于太常寺的太医署,相当于中央一级的医学院,兼备医学教育和医疗看病两种功能,凡京师官吏、宫内人员、卫兵、各民族驻京人员等,看病服药,都找太医署。宋代设太医局,除为京师官吏、三学(太学、律学、武学)师生治病外,驻京官兵统统划入其服务范围。此外,还有宫廷医疗机构—尚药局和御药院。
地方上,凡州府一级,都设有地方医学院,官吏及官办学校的师生患病,就请他们治疗。
另外,一定品级以上的官员,还经常获得以皇帝名义赐给的各种保健防疫药物。许多古人文集中,都有《谢赐药表》一类文章。
这种“公费医疗“体制漏洞百出。
1、人情处方,巴结权贵,浪费巨大。古代的高官们因有特权可予回报,医官们格外尽力巴结,曲意奉承,乱开人情药方。这是衙门式公费医疗的一个很大弊端。以两宋举例,当时太医局属下,有一个专门研制新药的机构和剂局,“凡一剂成,皆为朝士及有力者所得”。就是说,和剂局每试制成功一品新药,都被大大小小的京官和“有力者”私分了。据《清波杂志》记载,权宦童贯倒台后抄家时,“得剂成理中丸几千斤”,都是贵重紧俏药品。其来路,无非是和剂局、太医局等各有关部门的孝敬。《红楼梦》里,连还在襁褓中的巧姐儿也由太医看病,并服用他送来的丸药,这其实是各位医官慷公家之慨,自己落得人情并收受财礼的实惠。
晚清太医院的医官
2、管理混乱,中饱私囊。医药官员往往损公肥私。“弊端百出,往往为诸吏药生盗窃”(《癸辛杂识·别集》),除了偷盗,还有调包,比如“以台附易川附,樟脑易片脑”等等,手法多样,“囊囊为奸,朝廷莫之知,亦不能革也”。据《吹剑录·外集》称,到后来这些药房“所卖者,唯寻常粗药,缺者多而赎者亦罕。民受其名,吏享其实”。“都人谓‘惠民局为惠官局,和剂局为和吏局’”。南宋后期,太府寺少卿葛洪上奏:“惠民五局,以伪药出卖。”国营药房也出现了假药,可知进货渠道已在官商勾结中被不法奸商侵入。明代海瑞《兴革条例》中说:“医官察病症...利...疾。近多纳银为之,图差遣取利……”也就是说有人竟然花钱买官办医院里的编制,当上后再将本利捞回,可见利润之大。
3、太医营私走穴。隋唐以后,随着私人行医的放开,一般医官也允许在当值时间以外“走穴”。《清明上河图》画卷末端,就有“赵太丞家”的私人诊所。所谓太丞,即太医丞,相当于中央医学院副院长,北宋时的官阶是从八品,到南宋时降为正九品。可是你看画卷中他的住宅兼诊所药铺,十分堂皇阔绰。当时很多太医通过搞第二职业成了巨富,反而忽略了本职工作。太医们除了看病之外,还兼卖药,其药品货源,很多就是来自官办药局体制内。有的医生甚至谎称为人看病开假药方以盗取药品。
总之,历代历朝,规模不同的公费医疗和药政,结果都难免陷入千疮百孔的泥沼,成为国家财政的包袱和漏洞。
《清明上河图》中的赵太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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